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🛫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🚩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💢)提到要(🥂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🗜)等数据(🎇)归集和分(🚡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🤙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🕘)局研发管(📀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💤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⛺)。鼓励商业健康(🆔)保险公司(🦗)通过创新药(🍌)投(🚇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🌃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💣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🤺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🍼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🈳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😮)照药、支付范(🅱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🥉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🧔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🐬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😊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👙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😞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📰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🔭)构。 《若干(🕵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🌼)开药事会,根(🥂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📧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🎩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🍼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🛢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🤨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🕐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🆒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🏆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🖐)服务管(🦆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📌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🤓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🤳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⬜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💶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㊗)品(🏁)设计的时候(🔅)定位可(🍆)能不一样,这是(🖌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🆕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