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💯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🏾)发的《支(🎧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🛎)若(🎂)干(🚡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🛡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🔲)用(📎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⏩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🐼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🔹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✒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🏏)保险公司通过(🚫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🕢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🐘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🍧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🕕)、支付范(🔋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🌞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🍚)重大(🌆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🔰)等重点领域,推(🚊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🀄)”环(👴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🚿)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🎈)读发布会上强(♏)调,首要任(🤝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🗿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💅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🃏)者合理用药权益(🔝)。 (🗨)此外(🗞)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📒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🍡)影响创(🚃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➰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🎯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🚈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⛔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🔒)发布会(🔤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🐙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🕋)界,为超(📼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🍧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🦀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🥦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📩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🏰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🐦)行为,市场(🈺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🖱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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