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🏯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😷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🦅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🔩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🎄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🖤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🌤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❌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💽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🎺)资金方面,文(🤖)件提出,鼓励(📦)商业健康保(🔳)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👛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🗄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🎩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🐏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🥒)与企(🧦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🏻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🥪)推动创(🛫)新药(🕰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👨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💾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🔘)关(⏺)任务(🥃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🚍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📳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😣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🗒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😟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🧜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👢)卫生事件等(⬜)特(🚛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🈹)支付范围的可(🚁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🌞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👠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🕯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😱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🎺)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🤚)保承受力(🎺)的高价值创新药(🗞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🛂)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🚈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👠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🧤)创新药(🥦)目录或同(😕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🕹)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🗡)创新药目(✅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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