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💃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🤕)健(🎋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💩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🛬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🏇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📬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💴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🙆)商业健康保险扩(🔠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🤞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🌈)业可围绕药(🤣)品目录(🧡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🏐)、支付范(🚊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✍)重大专项,聚焦(🍤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😋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😜)持机制。 此(😊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🎯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🚦)局医保中(🥂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♈)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📡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🚍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😂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🤨)召开(📻)药(⬆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👕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🔨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🌸)。医(🗡)保目录(🚎)内谈判药品(🔩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🔪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🙏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🚑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👯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🛩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📿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🌺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🏿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🏙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🧡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🥏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🕸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😫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🏽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😇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🌵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🐊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🐿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🕴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