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💫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🚱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🗂)到,对于业界关(🤳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😔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🙊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🦑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😐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🏇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🐯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⌛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🌔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🏙)资本。 另外(🍺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🗼)业可同步申请(🏗)医保部门给(🕳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📎)保部门(🎅)与企业(⬇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📐) 在统(🧜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🕚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🛺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🥕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🏟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🌆)药积极进(🚠)入医疗机构。 (🧙)《若(🎁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🐬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🤱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➕)临床诊疗(🎵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🤴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🛠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🤠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💐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👳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📮)提出设立(🔜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🐐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🕦)入创新程度高(🉑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👶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👶)医保承(🖋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🤢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🍀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➡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🛷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🌋)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🆔)新药目录中(🤭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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