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😎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🤡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😼)都一一给出解决(💮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🏅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😚)发”。具体(🥑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🥀)求等数据归集(😃)和分(🦎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🏮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💳)励商业健康(👂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🌤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🔎)获得国(📔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🎿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📕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👲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🥃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🥤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🎞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🆚)领域,推动药物(🔥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📛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🕢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💊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🏕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🕞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👭)药权益(🐺)。 (😰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🏿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🥖)同(🈴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🍲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👬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🈵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🥠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📲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🌭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🕷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🔰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❇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🆘)的(🌇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➖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👏)商保创新(🐉)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🚀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🚶)可以自主(🔆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🕔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🐮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🐥)品设计的时候(🕝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🛐)在这(📤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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