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💟)卫生健康委印(🖲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👚)高质量发展的若(🗯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🆙)都一(🥘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🏾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😍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🔅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⚫)管线,提(🚒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🚆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🗃)创新药(🧑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🐁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🦁)与企业(♏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🚊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🏥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🏿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🏬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📚)在医院“进(🤠)门”环节。国家(🍚)医保局(🏡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🐨)于药品目录(🛥)更新(⛽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💡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🐭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🌱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🏻)用名药品(🚸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🐢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📫)上,按程(🕞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⏪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🚥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🈹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🚁)患(🎸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🍪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🖇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🥩)多层次(💵)用药(🎮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🗡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😌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🎴)基本(🎃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🏛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💏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😤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🔱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🖇)不(⏸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🚃)产品设计(💂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🍚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🐯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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