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📥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🏓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📂)——“研(😔)发难(🐈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🥋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👔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🛀)金(🏢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⭕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🔯)公司通过创新(💱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🕚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🤣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🐩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🌈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😨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🈵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🦉)组(🥣)织实(📚)施(🔭)创新药(🍟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🚜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🛷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🕰)卡在(🌀)医院“进(😉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🎭)1日在政策(👩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✌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🎖)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👧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🍿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🛡)者合(🎏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🤸)录数量(🏴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🤛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🍋)重大公共卫生(😭)事件等特殊情(🎈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👊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🛤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😎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🍭)保局医药服务管(🀄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📯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🦄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😭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🐯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👿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📷)位可能不(😼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🍕)的(🏓)是推荐(🥀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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